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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规范涉保司法鉴定

作者:【作者: 蒋志军】 (责任编辑:戴海东)    转贴自:来源: 中国保险报    点击数:1323


浙江规范涉保司法鉴定

2011年07月20日 11:29 来源: 中国保险报

  近日,浙江保监局、浙江省司法厅、宁波保监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涉及保险理赔司法鉴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率先开展涉及保险理赔司法鉴定违法违规问题整治活动,从源头上扼制涉保“司法黄牛”等扰乱涉保司法鉴定公正执业环境的现象,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意见》重点从三方面就整治涉保司法鉴定问题做出了规定:一是坚持司法鉴定中立性原则。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根本出发点,确保鉴定意见不受当事人和保险机构任何一方的干扰影响。二是禁止不正当竞争活动。禁止司法鉴定机构和保险机构工作人员利用业务便利从事代理索赔等活动,并要求建立相关事项报备制度。三是明确保险机构一方当事人身份。要求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时,通知保险机构到场。此外,为保证相关规定的贯彻落实,《意见》还从搭建协作交流平台、畅通投诉处理渠道、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查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明确了司法部门和保险监管部门的后续合作框架。

  近年来,浙江省车险人伤类赔案大幅上升,占车险新增赔案的90%以上,件均赔款额一般在6万至7万元之间,巨大的利益诱惑,催生了涉保“司法黄牛”。据测算,车险人伤类赔案中牵涉涉保“司法黄牛”的约占三成左右,涉及赔款金额数亿元,严重侵害广大保险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损害保险业和司法鉴定行业的社会公信力,影响恶劣。

  此次,浙江保监局等3家单位联合发文,开展涉及保险理赔司法鉴定违法违规问题整治活动,从源头上扼制涉保“司法黄牛”等扰乱涉保司法鉴定公正执业环境的现象,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蒋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