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下月试行事故自撤赔偿办法
东方网10月25日消息:从下月起,上海将试行《机动车互碰物损交通事故自撤现场的赔偿处理办法》,单车物损2000元以下的轻微事故,当事双方可不用报警,在自行快速撤离后直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
根据新的赔偿处理办法,发生机动车互碰事故后,如果没有人员伤亡,车能开、人能动,双方车损都在2000元以下的,双方驾驶员应快速撤离现场,在互验驾驶证、行驶证和保险单据后,向各自保险公司报案,取得报案号后,双方填妥一式两份的《交通事故记录书》,开车前往交通事故财产定损点勘定损失后,即可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据悉,新办法实施时,除了追尾、变道、逆行等七种情况是由一方负全责外,其余事故全部由双方共同承担责任,由双方保险公司共同赔付。一般情况下,双方所承担事故责任的大小,与赔偿多少无关,也不会影响到第二年保费费率的上浮,因此驾驶员不用再为了责任大小在事故现场争论不休了。
另外,上海市机动车辆联合信息平台将对交通事故理赔案件实时监控。如有骗保行为,当事人不良记录将被纳入上海社会联合征信系统,同时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从11月1日到今年年底,事故处理新办法实施范围仅限6点到22点间发生的事故,深夜事故仍需报警处理。明年起将全时段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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