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大部分的工厂、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都面临着员工可能出现的人身伤亡风险,作为员工的雇主——工厂或企业,买社保工伤保险是国家的硬性要求,但工伤保险却远不能解决绝大部分企业的痛点,主要还是因为企业员工面临的风险是多样化、复杂化的。所以,社保这种刚性保障并不能解决企业的所有问题,只要在工作期间、在工作场所内发生的员工意外,企业很难逃避责任。职业病也好、员工猝死也罢、再加上额外的误工费用等,这些风险和损失,都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不面对的。 而雇主责任险,作为企业员工保障的“护身符”,一直以来,都备受企业老板的青睐。那么,雇主责任险是什么呢?与工伤保险冲突吗?我们一起来看看。
01 雇主责任险是什么?
根据保险条款,对雇主责任险的定义是: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雇员在被雇佣期间,由于从事保单列明的相关工作而遭受意外事故,或者患有与工作相关的职业性疾病所导致的伤、残、死亡,且符合国务院颁布的《工作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可认定为工伤的,依法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一句话概括,就是雇主要对雇员的工伤或工亡所承担的责任。
当然,你也可以这么理解:
如果企业员工在从事雇佣的活动期间,他的生命权、健康权、人身安全由于意外受到损害后,只要被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用人单位就得承担相应的医疗费、下岗留薪期间的误工费、死亡伤残金、就业补助金等。但是,企业买了雇主责任险后,上面的费用在符合条件下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02 同时买了两种保险,该如何赔偿?
如果雇主没有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 雇主责任险在符合条件情况下可以替代工伤保险进行理赔。
如果雇主已经给员工买了工伤保险,等工伤保险赔偿后,剩余工伤保险没有赔付的部分,且是雇主应该负责的部分,就是雇主责任险可以理赔的部分。
比如误工费、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等,这些工伤保险通常不会全部赔付。
其次,雇主责任险可覆盖不能参加工伤保险或未能及时参加工伤保险的实习生、试用期员工、返聘退休人员等。
所以,雇主责任险对企业分散经营责任风险、切实保护当事人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作用。
具体如何实现的,我们来看两个案例。
03 具体案例分析
案例一:
李先生是一名初级技工,他的月工资收入5000元,所在的企业雇主投保了某款雇主责任险(工伤死亡伤残最高赔付70万元,工伤误工补偿最高18000元,工伤医疗费用最高赔付7万元,附加自费药条款)。
在工作中,他不慎从高层跌落导致腿部受伤,送往医院救治并住院了三个月,产生了住院费6万,其中2万元为自费药,误工费1.5万。
在此次案件中,工伤保险和雇主责任险分别是如何赔付的呢?
工伤保险赔偿项目:符合工伤保险目录规定的医疗费4万元(自费药除外)。
雇主责任险赔偿项目:不符合工伤保险目录规定的2万元自费药(附加了自费药条款)、支付住院治疗期间的误工费1.5万元,在不计免赔额的前提下,赔偿人民币合计3.5万元。
案例二:
张先生是一名工人,他所在的企业雇主投保了某款雇主责任险(工伤死亡伤残最高赔付50万元,意外医疗费用最高赔付5万元)。
在工作中,他不幸意外身故死亡,按照当地的工伤死亡赔付标准应赔付60万。
因此,张先生所在企业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将50万元理赔款给张先生亲属,企业仅需再额外支付10万元理赔金。
通过以上两个案例,大家不难发现,雇主责任险对工伤保险是一个很好的补充。
工伤保险对雇员因伤残、死亡的赔偿限额相当有限,实际在处理员工的善后赔偿时往往达不到雇员个人及亲属的要求。所以,企业给员工及时的配置上雇主责任险,也是很有必要的。
我们常常说,意外与风险无处不在,对于个人和企业来说,风险都是客观存在的。个人工作的目的是希望家庭幸福,企业经营的目的是想发展壮大,追求更高的利润。
企业是自负盈亏的,想要稳定快速发展,把可能遇到的风险做一个科学的管理就更是十分必要了。
给员工一个保障,不仅仅是企业的义务,更是企业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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