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公司介绍 新闻资讯 车载电器 美容清洗 汽车装饰 投保知识 理赔指引
 您现在的位置: 首 页 >> 理赔指引 >> 正文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2007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通知
 
2008/3/3         ★★★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调整2007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通知

通知内容(略)

2007年度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参照表                     单位:元

赔偿项目

赔偿金额(元)

职工平均工资

29569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0668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9213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14762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8006

死亡赔偿金

(城镇居民)

59岁以下

413360

6074

20668╳年限

75周岁以上

103340

死亡赔偿金

(农村居民)

59岁以下

184260

6074

9213╳年限

75周岁以上

46065

被抚养人生活费

城镇居民

14762╳年限

农村居民

8006╳年限

丧葬费

14784.50

残疾赔偿金

城镇居民

20668╳年限╳伤残等级

农村居民

9213╳年限╳伤残等级

住院伙食补助费

20╳天

营养费

20~40╳天

住宿费

60╳天

联系我们
电 话 400-623-1588
联系人 金先生、周小姐
地 址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北兴村凤西路1512号293室
Email shcxtg@126.com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上海梦海汽车装饰服务有限公司
沪ICP备12040187号